潮汕话|潮汕方言“生枯柏历”
无中生有、挑起摩擦、事端的行为,潮语称为“生枯柏历”。
看似粗鄙,老土,实则很古且有很深的文化内涵。先说“枯历”:
古代人始死,立木于庭中,上面横架一木如门,叫做“重”(在木主即神主牌未及雕制之前代以受祭的木)。横木下悬鬲(亦称“历”,类似砂锅的炊具),中盛粥,谓为死者神所凭依之物,葬后始改用木主。亦即是说,“柏历”是神主牌之前身。魏晋以后,又有所谓“凶门柏历”者,置于门外以作丧宅之标志,略似后代之丧事牌楼。《晋书·琅邪悼王焕传》:
(晋元帝)悼念无已,将葬,以焕既封列国,加以成人之礼,诏立凶门柏历,备吉凶仪服,营起陵园,功役甚众。琅邪国右常侍、会稽孙霄上疏谏曰:‘……凶门柏历,礼典所无,天晴可不用,遇雨则无益,此至宜节省者也。’
《宋书·礼志二》谓:
(晋)成帝咸康七年(341),杜后崩……有司奏:“大行皇后陵所作凶门柏历,门号‘显阳端门’。诏曰:‘门如所处,凶门柏历,大为烦费,停之。’”
以上二则记载,说明了至迟到晋代祭礼中是否用“凶门柏历”,朝廷中包括皇帝本人,已有不同看法,主要原因是因其“大为烦费”,“至宜节省”。而《隋书·礼仪志三》载:“后齐(479-502)定令……王、郡公主、太妃、仪同三司已上及令仆(即相当于宰相级的高官),皆听立凶门柏历。”这表明:到南北朝中期,“凶门柏历”已成为皇亲国戚、高层官员才有资格设立的祭礼专利。隋、唐以后,“柏历”在社会中逐渐淡出,只保留在文献记载和人们的记忆中,成为一个相对生僻的典故。因此,笔者不吝墨费,略作阐释如上。
回头再说“生枯”一词。
生指生机、活力,枯指干涩、枯萎。古文中,生与枯常对举。如“爪其肤以验其生枯,摇其本以观其疏密”(用指甲挠他的皮肤以验证滋润、干涩,摇动树干以观察枝叶的稀疏、茂密。见《柳宗元论》)。但在“生枯柏历”中,“生枯”的语源却是“生肉枯骨”(即“枯骨生肉”之倒装省略语)的典故。《晋书·刑法志》谓:
大晋中兴,遵复古典。至义畅于三代之际,遗风播乎百世之后,生肉枯骨,惠侔造化。(后二句意为:犹如枯骨长出新肉,恩惠同于天地)
“生肉枯骨”亦作“生死肉骨”或“生死骨肉”,意思是使白骨生肉,死者复生,以极言恩施之深厚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五年》载:“平子曰:‘苟使意如(按人名)得改事君,所谓生死而肉骨也。’”唐·颜真卿《谢户部侍郎表》:“(臣)官阶勋封尽蒙黜削,待罪三年,分从遐弃。属陛下聪明睿哲,嗣圣登庸,恩宥广覃,授臣利州刺史……生死骨肉,受赐已深。”
厘清了“柏历”与“生枯”的出处,潮语“生枯柏历”的内涵亦就显豁了。
生、死乃人生之大事。中国号称礼义之邦,《礼记》中有关丧礼方面之描述远远超过了冠、婚等礼。人死不能复生,这是自然规律。虽然民间有“乍尸”(谓死人突然起坐、走跳)的说法,《龙图耳录》第九回甚至有“棺材里连响了一阵,仿佛乍尸一般,连和尚都吓跑了”的描写,但那是小说家言。现实中即使有猝死后复苏的事,其概率亦是微乎其微。何况,据《礼记·丧大记第二十二》载,自三代以来,包括国君在内的所有人刚死时,国人便有“属纩以俟绝气”之环节(即用新的绵絮置于死者之口鼻间,观其动不动以检验其气息之有无)。而且,“君之丧……五日既殡(入殓后停棺柩以待葬)”,“大夫之丧,三日之朝既殡”,“士之丧,二日而殡”,亦即是说,从“绝气”到入殓,最少亦有二天时间。至于从入殓、停柩到入葬的时间则更长,如《北史·高丽传》中即有“死者殡在屋内,经三年,择吉日而葬”的记载。
如前所述,“柏历”既为古人心目中的死者之神所凭依之物,葬后始改用木主,那么在其数天以至若干年的停留期间,说逝者死而复生,枯骨又生新肉,就是绝不可能发生的、纯属无中生有的事!而惯于“生枯柏历”者,其捏造事实、搬弄是非的本心与做法,必遭世人之谴责与鄙视,自然就是顺理成章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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